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竞争中性条款对全球规则趋同的影响
Abstract
在多边贸易体制谈判停滞、高标准经贸规则转向区域平台塑造的时代背景之下,竞争中性已经由国内竞 争治理原则逐步演变为新一代深度区域贸易协定的核心制度条款。现阶段各大经济体在区域贸易协定当中搭建起差异 化的竞争中性规制范式,不同模式的价值取向、规制对象、争端执行机制存在明显分化,构成全球竞争规则多元化的 源头。区域贸易协定作为规则试验田,可以依托模板扩散效应、经济体之间的制度竞争、多边机构吸收转化三条传导 路径,推动区域层面的竞争中性规则向外辐射至全球经贸治理体系。全球价值链深度整合、国际竞争政策知识网络为 国际规则趋同提供底层驱动力;而各国经济体制差异、大国战略博弈、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分歧构成规则统一进程当中 的主要阻碍。全球竞争中性的趋同属于非线性演化过程,呈现出选择性趋同和差异化制度保留并存的格局。基于上述 规律,我国应当理性研判不同范式竞争中性条款的制度利弊,区分接纳、抵制、自主创设规则,深度参与全球竞争治 理,打造适配我国所有制结构、国企公共职能的中国式竞争中性制度框架。
Keywords
区域贸易协定
竞争中性
国有企业
全球规则趋同
经贸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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